| 关于举办“2008年(第五届)中国保税(区)物流、海关关税暨进出口监管政策研讨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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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4 13:17 文章来源:外贸发展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有关单位:
200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保持稳定增长,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相关监管政策,通过关税、出口退税、加工贸易和进出口监管政策等手段连续对外贸政策进行调整;同时,为加快特殊监管区域发展,海关总署相继出台了一些具体管理办法。这些政策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
为帮助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企业及时了解我国保税(区)、加工贸易和进出口监管最新政策及我国进出口政策的调整对企业、地方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机遇与影响,引导企业积极应对,我局决定于2008年1月11—13日在北京举办“2008年(第五届)中国保税(区)物流、海关关税暨进出口监管政策研讨会”。
为使会议取得良好效果,会议具体事项将交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负责,具体安排见会务通知。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填写清楚后回传,以便进行安排。
附件:报名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2008年(第五届)中国保税(区)物流、海关关税暨进出口监管政策研讨会
会务通知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8年1月11-13日 北京
二、会议内容:
(一)2008年我国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的主要调整
我国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调整的原则
今后几年影响我国关税调整的主要因素
(二)我国保税区及保税最新政策介绍
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监管办法
海关对保税仓库(工厂)、特定区域和区港联动物流园区的监管模式介绍
近期我国保税业务监管的政策调整及发展趋势
(三)保税物流中心(A型)企业海关报关程序及通关流程介绍
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监管和通关模式
保税物流中心(A型)功能、设立的条件
中外公司理想的物流运作模式,物流中心仓储管理系统
(四)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报关程序及通关流程介绍
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通关模式
保税物流中心(B型)功能、设立的条件、经营企业的资格
保税物流中心(B型)更适合哪些企业
(五)我国保税区外汇管理政策
《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我国保税区内和区外的外汇监管政策的区别
保税区企业外汇账户管理和结售汇管理
(六)我国保税区税收管理政策
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退免税的主要办法
保税物流园区(中心)、港区联动和特定区域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税制改革对保税区税收政策的影响
(七)2007年我国加工贸易监管的政策调整及发展趋势
加工贸易政策(139号文、145号文和82号公告)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未来改革的主要方向
(八)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最新政策
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操作实务及料件串料的海关监管
加工贸易企业纸质手册及电子帐册的使用及核销问题解答
最新《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解析
海关对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的监管办法
(九)2007年我国机电产品进口政策调整情况介绍
配额产品、特定产品和进口许可产品及旧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最新政策
2007年我国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最新举措
(十)2007年我国机电产品进口检验检疫最新政策
进口商品的法定检验和免检;进口许可制度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检疫规定
(十一)我国进口产品3C认证最新政策
免予3C认证的产品及申报手续
三、主讲专家: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外汇局等
四、邀请参会人员:总经理、海关事务、物流、采购经理、财务总监、税务主管(顾问)、发展战略筹划主管、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10-84493089、84493090(会务)
010-85226485(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传 真:010-84493088 (会务)
联系人:蒋茵茵(会务) 郭嘉仪(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参会人员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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