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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工作情况与“十一五”工作重点
2006-05-24 08:26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一、“十五”期间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把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迎来了历史上发展的最好时期。

  (一)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力量

  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6%。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5%,吸纳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人员,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8.9%,货物进出口额占68%左右,上缴税收占48.2%。目前,中小企业发明的专利和研发的新产品分别占66%和82%。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就业扩大的生力军。

  “十五”期间,我国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增长率一直高于全国GDP的平均增长率。2004年底,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达到三分之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一个多元竞争、充满活力的环境,并以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和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把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三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宣传贯彻,制定配套政策,依法开展工作,努力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了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国务院文件。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截止2005年10月底,已有10多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相继出台了配套文件和具体措施。31个省区市已累计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性文件200多件,其中地方性法规30多件。22个省市设立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导。进一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截止2005年9月,取消涉及非公有制企业不合理收费2385项,查处“三乱”案件1885件。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发展环境良好

  1、逐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都把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作用,鼓励培训、信用担保、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专业知识培训、创业辅导、信用信息征集、技术创新、国际市场开拓、公共服务采购和服务体系建设。到2004年底,各类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已达246家。建设开通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省级、地市分网,为几十万户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市场信息。建设创业基地,为新创办的4万多家小企业提供了创业辅导和代理服务。对20多万户中小企业开展了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信息征集。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先后对12万多名中小企业经营者进行了免费培训。

  2、努力缓解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在间接融资方面,扩大了利率浮动范围,改进了信贷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并在商业银行中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提高了小企业的贷款比重。国家开发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2005年用于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突破100亿元,比去年增加了1倍。目前,全国已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2188家,累计受保企业达19万户,累计担保金额约3000多亿元。直接融资方面,在证券市场上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块,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和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发展。同时,改进保险机构的服务方式,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3、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支持。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填补市场空白;支持中小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从1999年开始,国家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持了5000多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协作配套关系,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积极培育各类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支持平台。2004和2005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支持了481户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项目,带动了约88亿元的社会投资。实施了“国家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推动建立了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联盟,启动“百万中小企业上网”,全面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4、引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中小企业由“传统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2005年10月底,在全国私营中小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已超过180万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5%。引导中小企业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环保、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制。强化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维护中小企业职工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增进国际合作和交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内外展览和展销活动,成功举办两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和两届中小企业博览会。2005年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法中小企业博览会”吸引了中外企业5000多家,共签订贸易、合作、投资协议2.3万个,总签约金额426亿元。2004年和2005年分别成功举办了“首届中美中小企业与创业投资论坛”、“首届东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投资高层研讨会”和“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高级研讨会”。我国政府积极参加APEC和OECD中小企业部长会议,牵头成立了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开展了中法、中德、中意、中英、中美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五”期间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十一五”期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紧紧围绕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进一步开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新局面。

  (一)推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主要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鼓励创业的政策;便利融资,鼓励投资,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的政策;鼓励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促进人才培养的政策;推进企业信息化的政策;鼓励出口,加强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政策等。

  (二)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以及突出服务性的原则,重点围绕信用担保、投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国际合作等领域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综合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引导各类服务机构转变观念、改进服务作风,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

  (三)推动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

  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淘汰、禁止、限制发展污染严重、低水平、浪费资源的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欠发达地区人力和资源优势,推进产业转移,促进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提高欠发达地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企业集聚度,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加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引导和规划,形成有特色、有规模、体系完整、科学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四)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引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监管。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鼓励和支持企业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内部管理,实现企业管理思想、管理体系、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劳动、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坚持逐步推进,分类指导,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上等级活动。

  (五)加强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素质

  目前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较低,为适合市场竞争的需要,必须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形成科学的培训工作服务体系;加强培训内容和方式的创新,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以精简高效为原则,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切实提高中小企业素质。

  (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建立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小企业创新支持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为重点,推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联合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信息化,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大力节约资源、能源,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初步建立起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现代工业格局。

  (七)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内外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渠道。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投资公司设立和发展。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八)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鼓励东部地区有实力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快中小企业出口产品由初级工业制成品为主,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深加工制成品转变,培养和扶持一批品牌出口产品。鼓励企业在境外建立资源开发型、技术开发型、贸易型实体以及技术研发机构,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和产品出口。多渠道、多形式吸收外商资金,把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智力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招商引资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加强与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交流。

  (九)加强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监测与分析

  健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系统,及时掌握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治理向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总之,通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十一五”期间要初步形成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布局结构相对合理、管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收就业能力不断扩大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群体。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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