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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为泛珠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献良策
2008-09-22 14:45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中国海关总署近期公布了促进内地泛珠三角区域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的五点建议: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建立健全统一的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为企业开拓境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应对东盟农产品进口的冲击等。

  一、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与东盟国家形成更为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合理布局农业产业,加大亚热带水果种植结构调整力度,鼓励采取“公司+农产品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加大力度保护和促进蔬菜、花卉、茶叶等竞争力较强的优势农产品的种植和出口,大力发展柑橘、苹果和梨以及反季节蔬菜出口,与东盟农产品形成错位竞争。充分利用农产品零关税机遇,进一步扩大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优势资源产品进口,利用自身在果汁、罐头和饮料加工方面的优势,促进深加工产品的大力发展。

  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整合,提高货流速度。目前,由于受湄公河航道运输条件差和运期短的影响,运输时间长,海运费用高,云南、广西两省鲜活农产品转道广东出口较多,企业运输成本较大。因此,应继续加大内地公路、铁路、航道运输设施建设,提高物流速度,降低运输成本,进一步推动内地泛珠三角区域鲜活农产品走向东盟市场。

  三、为企业开拓境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应对东盟农产品进口的冲击。地方政府可适当考虑对受冲击的行业、地区和农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优惠政策补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东盟国家投资建厂;应积极指导出口企业主动申请原产地证,确保享受优惠待遇;应充分考虑中小企业需求,为鲜活农产品出口提供“绿色通道”,特别要缩短检验检疫时间,加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政策宣传,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运行成本。

  四、开展进出口监测预警,加强农产品进出口管理。积极开展进出口监测预警工作,对农产品进口价格、数量实施重点监控;充分运用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关条款维护本国企业利益,即有关成员国一旦发现本国产品在自由贸易区内受到影响,进而导致相关领域及行业亏损,该成员国可以采取紧急措施予以保护。对内地泛珠区域主要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数量和价格进行监控,对异常情况,如量增价跌、国别集中度偏高的情况及时预警,降低贸易摩擦风险。

  五、建立健全统一的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保证进出口农产品的安全。支持企业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通过加强饲料、农兽药、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确保出口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加强与东盟各国在“建立统一的检验检疫标准体系,并认同双方检验检疫的认定结果”方面的沟通,实现两地贸易“管得住、通得快”的安全保障目标。


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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