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促进网|工作动态|重要通知|出口政策|进口政策|贸易促进活动|出口市场准入|交流合作|关于我们
 
展览会
 [境外]
关于2010年商务部将继续在印度、哈萨克斯坦和委内瑞拉举办展会的函
2010年印度(孟买)国际消费电子家电及家居用品展览会方案
2010印度(孟买)国际机械工业展览会方案
>>更多
 [境内]
中国杭州电子信息博...
北京国际减灾应急技...
中国国际茶业博览会
>>更多
培训/研讨会
关于举办“2010年(第六届)进出口形势及海外市场说明会”的通知
最新进出口税收政策研讨会
2006-2007贸易形势及贸易摩擦应用培训班
>>更多
中小企业外贸促进
 中心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
 开拓资金
农产品贸易促进
 资金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
 投诉服务中心
资讯产品
《中国商务指南》
《美国对外贸易中的...
《中国对外贸易促进》
《中小企业外贸操作...
>>更多
国外合作机构
立陶宛发展署
拉脱维亚投资发展署
冰岛贸易委员会
荷兰国际商业合作局
丹麦贸易委员会
英中贸易协会
英国贸易投资促进署
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
阿尔及利亚对外贸易促...
克罗地亚贸易投资促进署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
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
保加利亚共和国经济能...
巴哈马商会
塞浦路斯商工会
埃及工业现代化中心
圭亚那共和国对外贸易...
匈牙利投资贸易发展署
印度工业联合会
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
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
墨西哥外贸银行
波兰企业发展署
葡中工商会
罗马尼亚贸易促进中心
罗马尼亚工商会
瑞典私营企业联合会
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工商会
斯洛伐克中小企业促进署
土耳其外贸署出口促进...
捷克共和国贸易促进局
哥斯达黎加对外贸易协会
相关链接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当前位置: 主页 >  贸易促进活动 >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德国“2007科隆国际食品展”的通知
2007-04-17 14:50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的精神,进一步开拓农产品出口市场,展示、宣传和推动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商务部定于2007年10月组团参加德国“2007科隆国际食品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德国科隆国际食品展是世界规模最大的食品展览会,也是国际食品行业最重要的信息发布平台,展览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展馆总面积28.6万平方米。上次展览会在2005年举办,来自160多个国家的6294家企业参展,采购商来自157个国家,共16.1万人,到会人员涉及零售、工业、公共饮食业、服务行业、工艺行业等。
  
  商务部于2005年首次组织145家企业参加“科隆国际食品展”,展览面积达1500平方米。展览期间,成功举办了“中国食品日”活动,商务部于广洲副部长、中国驻德国大使马灿荣等中方领导,德国经济部副部长普法芬巴赫等外方官员,以及中外媒体参加了活动。展会期间我参展企业共接待客商30,000余人次,在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升我国农产品形象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此次参展由商务部主办,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承办,展览面积约1500平方米,按3×3平方米标准摊位计算,约合166个标准摊位。商务部将对参展企业的摊位费、整体布展费、广告宣传费、展品运输费等给予适当资助。
  
  三、参展企业范围。经营下列农产品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展:精细食品(大众化食品和熟食产品);土特产品;冷藏食品(新鲜便利的水果、蔬菜和鱼类);肉制品(肉类、香肠、野味、家禽);冷冻食品(冷冻食品和冰淇淋系列产品);奶制品(牛奶和各类奶制品);面包和糕点制品(面包、烘烤食品和热饮);饮料类;各类公共饮食技术;信息技术或服务;零售业技术服务。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参加德国“2007科隆国际食品展”的活动,精心选择重点农产品企业和优势产品参展(参展申请表见附件),并于5月31日前将参展报名企业名单及展出面积、展品等情况通知承办单位,同时抄报我部(外贸司)。为确保参展质量和效果,我部将根据企业报名情况,对参展企业和展品进行适当筛选。

  商务部外贸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波、徐森
  电 话:010-65197784、65197445
  传 真:010-65122427
  E-mail:zhoubo@mofcom.gov.cn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飞、王旭伟、叶子健
  电 话:010-87109878
  传 真:010-87109874
  E-mail:sandy@cccfna.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参展申请表



                                商 务 部
                              二○○七年四月十日

  (首发子站::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郑重声明    2007-04-13 17:43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34号《2007年度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矾土、碳化硅、甘草及其制品第二次公开招标资格审核公告》    2007-04-11 15:17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36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2006年度资格审核结果公告    2007-04-11 15:04
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17号 公布《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2007-04-09 17:45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9号 铜版纸反倾销案韩国企业更名公告    2007-04-04 11:37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4号 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2007-04-04 11:25
商务部发布2007年对日农产品出口风险分析报告    2007-03-30 17:25
商务部于广洲副部长3月23日在莫斯科举办“俄罗斯 中国年新闻发布会”    2007-03-28 16:09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1号 公布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进口壬基酚反倾销案终裁决定    2007-03-28 15:52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35号 公布《符合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名单》    2007-03-23 09:3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47
电话:86-10-85226495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