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涂料进出口国家强制性新标准10月1日起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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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07 09:09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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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圳检验检疫局获悉,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8)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出台后,有关报检手续并无改变,涂料进出口商应注意标准的变化,如在10月1日后仍进出口不符合标准的涂料,深圳局将对此实施强制退运。
据悉,新标准对水溶性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作出如下修改:(1)增加了水性墙面腻子,并对其规定了有害物质限量值;(2)增加了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控制项目,规定其总和含量≤300毫克/千克;(3)大幅度降低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值,规定水性墙面涂料VOC含量≤120克/升,水性墙面腻子VOC含量≤15克/千克。
(赵秋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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